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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情 中国梦——第四届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2026-02-05 18:31:01 来源:大河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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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是华夏文明的精神标识,黄帝故里拜祖大典作为全球华人共同参与的文化盛典,已成为凝聚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认同的重要平台。为丰富拜祖大典文化内涵,溯源民族根脉,传承中华文明,繁荣当代艺术创作,更好展示中国美术艺术魅力,增强全球华人民族认同感和文化向心力,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郑州市政协将共同举办“轩辕情 中国梦——第四届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郑州市政协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河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河南省书画院

  郑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郑州市黄帝文化研究中心

  郑州市政协嵩山书画院

  郑州市美术家协会

  郑州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屈 健、方启雄

  副主任:王 平、李 伟、李秋红、李 明

  秘书长:杜松儒、陈文利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菲菲、刘 蓓、孙 宁、杨 洁、罗 鸣、贾发军、徐立新、简 斌

  办公室主任:孙 宁(兼)、贾发军(兼)

  展览编辑:吴丽雅、张康生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

  2026年4月19日至2026年5月20日

  五、展览地点

  郑州美术馆(新馆)

  六、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中国画作品约12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形式及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作品要紧扣主题,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1.轩辕情深。围绕轩辕黄帝功德、华夏文明起源主题,深入挖掘黄帝文化等中华文明源头的精神内涵,弘扬传承黄帝文化精神,展现民族根脉与精神传承。

  2.时代华章。反映新中国建设成就、改革开放壮丽画卷、科技创新等现实题材,展现新时代国家富强、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新风貌,以艺术礼赞国家发展与人民奋斗。

  3.山河锦绣。描绘祖国壮丽河山、名胜古迹,以丹青笔墨讴歌山河新貌,抒发对家国的热爱,传递对国家、民族及自然环境的情感责任。

  4.梦想未来。以抽象、象征等艺术手法,描绘对美好未来、和谐社会的畅想。注重意境生发和诗意表达,以丰富的艺术形式,展现新时代精神。

  (二)作品尺寸: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本次展品征集,注重以作品质量、创作水平为导向,不必盲目追求尺幅最大化。

  (三)投稿要求

  中国画作品画面章款齐全。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复制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违规作者及行为将在中国美协官网进行公告,并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1.所有投稿作者均须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线上征稿系统(https://zg.caanet.org.cn)进行申报。投稿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人个信息和作品信息。

  2.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0时至2026年3月4日24时。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3.提交作品图片要求为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为2MB-5MB。

  4.展览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咨询电话:010-59759683。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详见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粘贴《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信息表》,(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下载),内容包括: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复评落选作品由组委会负责退件,展览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1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

  (五)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6年2月

编辑:王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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