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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美术丨第三届全国少儿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2022-10-30 03:07:04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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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少年儿童的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展示少年儿童反映当代少儿精神风貌的优秀美术作品,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全国少儿美术作品展”拟于2023年3月在北京举办。全国少儿美术作品展是少儿美术类综合大展,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少儿美术爱好者和艺术教育机构公开征集,从而呈现小艺术家们的美术才华和对艺术的理解。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术委员会、中国美术家协会青少年美术展览与推广中心、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少儿美育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北京时代美术馆、美育时代国际青少年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华熙美育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白国庆

  副 主 任:陶 勤、尹少淳、王 琪、赵 燕

  委 员:章 云、简 斌、李长征、刘炬勇

  办公室主任:冯令刚、郑勤砚、高广旭

  办公室副主任:刘威威、陈雪怡

  展览编辑:陶 杰、邓 倩、李晓雯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3年3月

  五、展览地点:北京时代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600件

  七、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

  (1)展览主题:幸福新时代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事业发展,始终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中华民族的希望,愿孩子们用手中的画笔描绘出自己眼中新时代的幸福生活、家庭生活、校园生活、天真生活、理想生活,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投稿作品要求积极向上,鼓励小艺术家放飞想象力和创造力。释放少儿天性,表现自己多彩的生活和梦想,表现自己的身边事,表达真情实感,鼓励表现内容和表现形式丰富多样。

  (2)本次征稿作品表现形式不限(书法作品除外)。

  2. 作品尺寸:

  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5cm×60cm(面积不超过2900平方厘米),超尺寸作品将不能参加评审。

  3.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评选

  1.初评:

  (1)投稿作者于2023年1月31日前,通过指定官方网站平台报名页面注册,填写作者真实有效信息并上传作品进行报名。本次展览官方报名页面:

  https://ncae.chinamyart.com

  (2)分组报名:

  ①实名制报名,分为机构报名和个人报名,提交4—16岁少儿独立创作的美术作品。

  ②展览分组:

  A.幼儿组

  B.小学一组(1-3年级)

  C.小学二组(4-6年级)

  D.初中组

  (3)作品在线上传要求(参展作者需提供以下全部内容,提供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未成功):

  ①作者需在展览官方报名网页进行注册。

  ②每位作者最多可上传2件不同作品参评。

  ③平面作品上传照片限制1张/件,立体作品上传照片限制3张/件。

  ④作品照片要求:清晰图片,精度不低于300dpi,JPEG\PNG\PDF格式,图片不小于3M、不大于10M。

  ⑤作者个人照片:以突出作者生活的正面清晰照片为宜,JPEG\PNG\PDF格式,图片不小于3M、不大于10M。

  ⑥个人简介,包括年龄、年级、学校等。

  ⑦创作理念阐述(50—200字)。

  ⑧机构报名时,需按照官方报名网页填写报名信息,如机构报名信息审核不通过者,无法进行机构报名。

  (4)作品内容创作要求:

  ①作品应符合展览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②参评作品为作者原创,严禁辅导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

  (5)机构投稿: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个人投稿: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初评采用专家线上评审方式。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

  复评采用打印作品图片方式现场评审。

  复评入选作品由大展组委会通知后邮寄作品原件参展,并附上作品IP 使用权同意书,同意书由法定监护人签署。立体作品及其他不宜邮寄、装裱的作品以喷绘图片形式参展。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九、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1本。

  2.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

  3.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2年10月


 

编辑:赵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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