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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荒通神”——第八届哈尔滨美术双年展(中国画)征稿通知

2026-03-22 04:04:42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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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国画艺术创新发展,我们拟于2026年6月在哈尔滨举办“八荒通神”——第八届哈尔滨美术双年展(中国画),旨在聚焦时代、聚焦人民,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美术作品。中国美术家协会、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八荒通神”——第八届哈尔滨美术双年展(中国画)。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哈尔滨市松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哈尔滨市呼兰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黑龙江八荒通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禹舜美术馆

  协办单位:

  《中国美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哈尔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哈尔滨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中华文化发展基金会

  黑龙江禹舜文化艺术研究院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屈 健、马 新

  副主任:王 平、李 伟、兰 峰、赵云龙

  秘书长:杜松儒、石正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佳、王 项、王 喆、王洪新、王菲菲、

  亓 兵、朱占春、孙 宁、孙建伟、李焕坤、

  张春姣、陆柏竹、金 新、董晓昕、简 斌

  办公室主任:孙 宁(兼)、吴晓慧

  办公室副主任:黄学智

  展览编辑:胡 颖、马书宇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6年6月

  五、展览地点:禹舜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中国画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形式及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展览内容要求:作品应扎根时代,面向人民,从社会实践中汲取创作灵感,熔铸崭新的时代精神。深入生活,凝练笔墨,积极探索中国画语言在观念、技法与意境等方面的现代转型与创新表达,兼具文化深度与艺术高度的时代佳作。

  (二)作品尺寸: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本次展品征集,注重以作品质量、创作水平为导向,不必盲目追求尺幅最大化。

  (三)投稿要求:中国画作品画面章款齐全。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复制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违规作者及行为将在中国美协官网进行公告,并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1.所有投稿作者均须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线上征稿系统(https://zg.caanet.org.cn)进行申报。投稿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作品信息。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2.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0时至2026年4月6日24时。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3.提交作品图片要求为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为2MB-5MB。

  4.展览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咨询电话:010-59759379。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详见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粘贴《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信息表》(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下载),内容包括: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复评落选作品由组委会负责退件,展览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1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五)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6年2月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官方网站。(声明:此文不代表大河艺术网观点。“大河艺术网”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编辑:王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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